組織的社會_彼得杜拉克

「憑著他們的果子、就可以認出他們來。」

所有已開發國家的社會都已經成為組織社會;就算不是全部,大多數的社會工作都是在組織內、或是由組織所完成的。組織並非為了本身而存在,組織是社會的器官,承接社會釋出的工作。組織的目的是對個人和社會做出獨到的貢獻。組織不同於生物有機體,組織的績效要由外部標準來檢驗。因此,我們必須瞭解何謂各個組織的「績效」。
目標的定義愈明確,機構就愈強大;評量績效的標準越多,效能就愈高;愈能嚴格遵守以績效做為授權的基礎,組織正當性就愈高。「憑著他們的果子、就可以認出他們來。」在由機構組成的新多元社會裡,這很可能就是社會的基本綱領。

思考與實踐:你們用來衡量績效的標準,是否與你們設定的目標相稱?

Leave a Reply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